此前,中国媒体7日报道称,双方已达成协议,将基准合约日期从4月1日调整至3月31日,从1月1日调整至12月31日。

发言人表示,该公司尚未与任何一方达成任何协议。他表示,该公司不会对有关铁矿石定价的传言或猜测置评。

中国一直主张将合同执行日期从4月1日调整到1月1日。根据日本的财政年度,目前的开始日期是由矿商和日本之间的铁矿石协议价格谈判决定的,此后一直沿用这一做法。目前,对于指数价格如果不被接受,就不能被视为谈判的胜利。

事实上,根据它的提议交易量确定,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波动,除非目前的铁矿石价格低于生产成本,否则中国钢铁企业将只能承担风险而不能受益,而对长沙10CrMoAL钢板供应商的偏见在现阶段非常明显。很难就这样一个不公平的提议达成。